勒索不成杀害肢解同事儿子 丈夫赌博妻雇凶杀夫

2012-09-19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娱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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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某西(左三)经最高法院审核,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记者 梁炜培 摄

  今天(26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昨天(25日)上午9点,中山市两级法院、司法局、禁毒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在兴中道体育馆召开公开宣判会,宣判20名罪犯,其中11案18人涉及毒品犯罪。宣判会后,对中山市公安局2008年查获的89.9公斤各类毒品和2.2公斤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销毁。

  此外,有9人被法院判无期徒刑至死刑。绑架同事儿子并将其闷死的张某杰和受指使杀人的方某西两人,经最高法院核准,在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毒祸

  藏冰毒1.8公斤被判死缓

  2008年初,罪犯杨某光和杨某冰(女)结伙向阿昌等人贩卖毒品,并多次指使阿昌将毒品送给吸毒人员,随后将收取的毒资交给杨某冰。2008年4月8日,杨某光、杨某冰假借“王少锋”的身份登记入住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某酒店606房,后将毒品带入该酒店,并多次调换房间进行贩卖。

  2008年4月15日晚,阿昌到该酒店613房向杨某冰购买毒品吸食。当晚10时20分许,公安机关在该房间将阿昌抓获,并查获该房内的一批毒品。杨某光、杨某冰相继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杨某光、杨某冰先后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824.88克(俗称“冰毒”)、海洛因35.77克、氯胺酮169 .01克(俗称“K粉”)、二甲基苯丙胺10.10克、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885.32克、咖啡因4334.91克等。

  昨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杨某光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杨某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阿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为挣1.8万元运“K”粉50公斤

  为得到1.8万元的“报酬”,货车司机陈某明知运输的是毒品,仍然配合将50公斤毒品运输至中山,在转交运往深圳时在京珠高速被查获。

  2008年4月13日,陈某伙同同伴(在逃)驾车将装在两个大纸箱中的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从重庆市运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次日晚上,杨某等人从深圳市赶到中山市板芙镇接应陈某二人。陈某二人与杨某二人汇合后,将两箱毒品氯胺酮搬上杨某的汽车。杨某驾车返回深圳市。当日凌晨1时许,杨某驾车途经京珠高速公路中山市城区入口处时,被设卡查车的中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截停检查。

  民警当场从该吉普车上查获该两箱毒品氯胺酮(净重50180克)和手枪一支及枪内子弹五发。同年7月29日,公安机关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将陈某抓获归案。

  昨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杨某和陈某死缓和无期徒刑。

  暴行

  为1万元杀害肢解同事儿子

  为勒索1万元回家风光过年,罪犯张某明绑架同事儿子后将其闷死后藏于床底,勒索未果于两日后将尸体肢解分抛,被公安机关抓获。昨日,张某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在坦洲打工的张某明(广东省罗定市人)为了回家过年风光一点,于是想到了绑架同事的儿子,索要赎金一万元。2008年1月19日下午3时30分许,张某明见到同事蔡先生的儿子阿俊在坦洲镇怡康下街一巷小公园处玩耍,便将阿俊骗至怡康下街出租屋内,当阿俊要求离开时,张某明立即用枕头捂住蔡的面部,至其窒息死亡,并将尸体藏于出租屋床底下。

  随后,张某明害怕阿俊没有死亡,又从楼下花园捡来绳子使劲勒阿俊的颈部。当晚,张某明到坦洲镇龙洲手机城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多次发信息给蔡先生夫妇索要赎金1万元未果。

  两天后,张某明在其出租屋内将阿俊的尸体从床底拖出,用刀将阿俊的尸体肢解,用胶袋分装尸块,再用棉被包裹用包装绳和橡筋绳捆绑好后藏在床下,伺机抛尸。当日晚6时许,张某明上班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明犯绑架罪死刑,赔偿受害人家属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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